4名重大经济嫌犯由泰国被押回国 最长潜逃10年
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张闻)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经济犯罪,包括了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等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
与其他方式的犯罪行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经济犯罪的实施者往往有高智商、高学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的行为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更难以被发现;而且其中有一些在案发前,就已经逃往国外,使得抓捕行动,更难以实施。
今年7月,公安部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缉捕行动名为“猎狐2014”。行动开展2个月以来公安机关先后从海外缉捕102位犯罪嫌疑人。昨天又有4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归国。这些嫌犯是如何被万里追回的?天罗地网又是怎样编织的?
昨天下午4点,TG614航班降落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停机坪,中国警方在泰国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先后抓获的四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赵某、庞某、龙某、张某从泰国曼谷被押解回国。从机舱走出的4位犯罪嫌疑人面色凝重,每人由两名公安干警押解。他们当中有人涉案金额高达6700万,还有人潜逃超过十年。犯罪嫌疑人庞某在踏上中国领土后,依然对其潜逃案情闪烁其词:
记者:为什么逃出去的?
庞某:我没有逃,因为在国外已经十几年了,因为一些旧案子,最近才知道。
记者:这十几年前是什么事情?
庞某:公司原来的一些银行贷款。
这已经是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从泰国缉捕的第四批犯罪嫌疑人了。此前,行动小组还曾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8亿余元的张某、何某等人顺利押解回国。专项行动开展2个月以来,公安部先后派出境外缉捕行动组32个,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了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2名。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行动已经搞了69天了,到今天为止,可以说抓到102个,61个是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缉捕回来的,还有41个是通过劝返主动投案自首回来的。
正如孟庆丰所言,专项行动一直坚持缉捕与劝返同步开展,加强政策“攻心”。 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介绍,很多出逃人员学历不高语言不好,难以融入当地生活圈。曾有一位缉捕回来一位基层银行的行长,在国内时春风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干警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们总算来了’。因此,在专项行动中,规劝回国的成功率颇高:
孟庆丰:我们优先还是采用规劝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效率比较高,除此之外,我们还采取非法移民遣返的方式,还有一种方式呢是大家都了解的,通过引渡。
“猎狐2014”行动,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不少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实现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的新突破。孟庆丰表示,此次集中缉捕行动充分显示了国际执法合作的成效。
孟庆丰:这几年我们与国外的同行一起合作越来越顺畅、大家互相配合,围绕“打击犯罪无国界”这样一个目标共同开展努力。我们在追回来那么多逃犯当中,得到了国际上同行的大力支持。每个国家的法律、政治、文化的差异,在追逃过程中要寻找一个平衡点。
谈到海外追逃,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去抓那些逃往海外的贪官。为什么“猎狐2014”行动里没有提到这部分内容?在追逃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如何各司其职的呢?
追逃追赃是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遏制腐败、打击经济犯罪蔓延的重要手段。孟庆丰表示,尽管公检法机关各司其职,但海外追逃总体上说是各家执法机关共同的责任:
孟庆丰:十八大以来加强惩治腐败,加强法制中国建设相关部门都承担着追逃的任务,相较于最高检承担的追捕职务犯罪,公安机关相对来说是针对非公职人员。也就是说它抓的贪官为主,我们抓的是老板为主。但是两家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分的那么清楚,有条件就形成合力,我们合力就是信息共享,行动互补,成果共享。不管是贪官还是干了坏事的老板,统统都要抓回来。
孟庆丰最后还强调,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潜逃到哪里,公安机关都有信心有能力将其缉捕归案并绳之以法:
孟庆丰:我们有一句老话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么从公安机关的专业专业术语来说,天网是怎么支持的?是从立案开始的,公安机关一旦对犯罪嫌疑人立案,我们抓捕罪犯的责任就始终存在,一天逃犯不抓回来,我们法定的责任就消除不了,那么对逃犯来说。立案意味着对你的追诉期就是无限期的。千万不要以为我在外面混几年就可以躲过这个风头。你5年、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逃犯这顶帽子是摘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