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经理挪用700万公款受审 当庭辩解不认罪
12.10.2015 17:37
本文来源: 广电厅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王某将公司700余万元公款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及自己经营的公司使用,至今尚未归还。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近日王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7月间,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担任华汉晶源(北京)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四次将本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挪用至其本人实际经营的投资公司以及酒店管理公司。后因华汉晶源公司年审,被告人王某于2011年8月至12月间将挪用款项全部退还本单位。年审完毕后,2012年1月4日,被告人王某将上述归还的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再次挪用至其本人实际经营的投资公司,并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其公司经营使用,至今没有归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超过3个月未归还并进行经营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资金罪。
庭审中,王某并不认罪,并辩称刚开始时公司需要融资,股东对钱款的流动都知情。对于公诉机关出具的多份证人证言,王某也大都予以否认,并称这都是对方给其挖的陷阱。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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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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