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快步”前进

09.08.2015  18:37

    新华社南昌8月9日专电(记者李美娟)今年以来,江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9月底前企业将全面完成产权、人员、财务、资料及档案、党组织关系的移交。

    记者从江西省国资委获悉,江西省明确了除省属金融、文化等特定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省财政投资集团公司、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和授权监管的省铁路投资集团、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省水利投资集团、省旅游集团资产外,其他省属经营性资产一律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移交省国资委统一监管。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不列入脱钩移交范围。

    同时,移交过程中做到“四个不变”,即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变、企业内部产权委托关系和架构不变、收支渠道和分配格局不变、管理人员职务待遇不变。

    上半年,江西省纳入地方国资财务快报监测系统的全省国有资产首次突破1.5万亿元大关,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达6090亿元,在全国排名比2013年底提升了9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