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适房无视"禁租令"出租将收回

28.09.2014  10:30

可别赚了房租丢了经适房 昌北不少经适房无视"禁租令"被出租

房管部门发声 一经查实将收回经适房

    经济适用住房在拥有自主产权之前不能对外出租,但在南昌昌北经济适用房小区青岚嘉园内,大量房源被业主装修后对外出租,“禁租令”有名无实。出租的房东说自己有不得已的苦衷,比如小区离上班的地方太远,不方便。9月27日,记者获悉,经适房出租,一经查实将收回房源。

经适房小区的告示栏上,公开贴有房屋招租广告

    业主公开出租经适房

    位于经开区青岚大道的青岚嘉园,是南昌较早一批经济适用房小区,2008年开始交付使用。9月23日,记者从小区东门进入,看到入口显著位置的宣传栏内贴满了房屋招租的小广告。

    记者按照上面电话,联系了一名自称有一套精装房的房东,并获答复可以上门看房。这套房子装修较新,两房,租金1000元以上。这名房东坦承,此套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同时提醒说,如果租住,在遇到有人来检查时,必须说是这套房屋的业主或者业主亲戚,否则双方都将得不偿失。

    小李和女朋友都在经开区的企业上班,早在半年前他就花每月900元的租金,租下了这里一套两室两厅精装全带的经适房。小李还向记者透露,小区商业街的一些商户手里都会有一些出租房源。记者也从小区内的多名租户口中得知,这些出租的经适房,有的是毛坯房,一般在300~400元/月不等;还有一些装修了,带家电家具的经适房,每个月租金在800元~1000元,甚至更高一些。

    随后,记者在一大型租房网上,也搜索到该小区有多套房子在公开招租。

    出租房源的一名业主杨女士说,房子月租1000元,但半年前已租出。房子是五年前交付,但之后一家人就没怎么住过。“离孩子的学校太远,每天接送不方便,所以在学校附近又租了一套房子,不得已才将这套闲置的房子租出去。

    经适房小区仍有空置房

    一些已经装修了的业主,在明知道经适房不能出租的情况下,公开出租给他人。而小区交付五六年却仍有近一半的房子空置无人入住。

    记者注意到,小区中央有两排商铺,但是有大量商铺至今都闲置。而一些本该为住宅的房子却被改成了商业用途。这些被改成商业用途的住宅,多数集中在一楼。在小区入口处就有一套住宅被改成了铝合金加工店,还有一套住宅用来经营杂货,有些则被改成理发店。记者上前询问这些店家时,对方都表示,房子是自己的,改成商店也是为了生计。

    记者在青岚嘉园小区内转了一大圈,发现这个早已交房的小区,仍有大量住宅空置,无人入住。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介绍,小区有1700多户经济适用房,目前入住率就是50%左右。有些住户甚至从中签到现在都没来收房。这几年,小区内有超市,还开了诊所、幼儿园,214公交车还特意延伸到小区门口,应该说生活配套越来越完善,但是入住率仍然较低。记者注意到,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住房困难用户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青岚嘉园都是昌北最主要的房源。

    小区物管一名负责人王先生称,目前小区住户,除了附近上班的年轻人,就是在这里居家养老的老人。中青年人上班和小孩上学依然愿意选择在老城区。

    违规出租将收回房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公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南昌市政府部门也多次重申,经适房购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也不得出租、转借,不得用于经营。

    对于昌北经济适用房小区公开出租和住宅转经营的情况,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肯定是不允许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收回经适房,退回购房者当初交纳的购房款和这几年的银行利息。目前,经适房的后期管理已经移交给了各个区房管局,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出租或转经营的,可以向所在地区房管局直接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