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子结婚不愿同房 诈骗其51万包“少爷”

07.08.2014  15:00

图/陈春鸣

2009年因出差山东,30岁的广州人阿军(化名)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阿雪(化名)。约一年后,两人结为夫妻。

但在结婚前后,阿雪共从阿军及他的母亲手中拿走了51万余元,主要用于包养“少爷”、高档消费等。为此,阿军与阿雪离婚,并将阿雪告上法庭。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指控阿雪诈骗阿军51万余元。但在今年4月,一审法院仅认定阿雪诈骗阿军1.5万元,对她判刑1年,加上阿雪另外有案在身,共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检方随后提出抗诉,阿雪也上诉。前天,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出差相识

2009年4月初,阿军到山东临沂出差,在入住的酒店就餐时,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阿雪,两人互留了QQ号码和手机号码。后来,两人通过QQ和手机保持着联系。

聊了几个月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交往中,阿军记得,阿雪自称亲生父母在她几个月大时因车祸身亡,她由大姨及大姨父抚养长大,她大伯是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奶奶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她的大姨夫通过与司法部门的关系,为她谋了一份狱警的公务员工作,无需经常坐班。另外,她还称在临沂有间服装店,近年一直经营服装生意。

2010年1月底,阿军从非洲回国后不久,阿雪让他到山东见面,还要他带上户口本以备登记结婚用。2月2日,阿雪带他回临沂。在临沂她的住处,阿军见到了她的司法制服,更相信她了。

拿走51万

2010年3月9日早上,阿军和阿雪在广州海珠区民政局填好资料准备登记结婚,由于阿雪的户口本缺了她的那一页,无法办理。第二天上午,两人到山东临沂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登记时,阿雪在职业一栏填写了“司法”二字。

阿军说,办好登记手续后,他提出与阿雪的家人见面,但她坚决不同意,并说她晚上要乘飞机到厦门参加公司的重要会议。阿雪还拿了他的身份证,给他订了当晚回广州的机票要他离开。后来,他多次提出要到山东见阿雪及她的家人,但均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0年4月底,阿军通过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人事主管得知,该公司没有阿雪这个人,也没有阿雪所讲的“大股东奶奶”。阿军向阿雪再三求证,她于同年5月承认其个人及家庭情况是编造的。阿军说,这时他才知道阿雪在骗他。

阿军感到不妙,他记得:2010年2月,阿雪以朋友的亲戚发生车祸需垫付医疗费用、服装店急需进货为名从他这里拿走3万元;同年3月,他分别向阿雪转账共45万余元。同年4月,阿雪以生意欠债发生法律纠纷为名向他的母亲“借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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