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被结婚13年 被起诉离婚方知自己已婚

06.03.2014  14:41

  原题:被起诉离婚方知自己已婚 江西乐安一男子被结婚13年
  见习记者刘少聪报道:2001年,江西省乐安县女子何莉(本文人物均为化名)在男友李军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证。2012年,一次争吵后女方起诉离婚。直至此时,李军才知道自己已经“结婚”,他认为女方目的在于分割财产。目前,李军已经向法院提交申诉书。

   被诉离婚时 才知已结婚

  3月4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联系上李军,据他介绍,他现年50岁,在上世纪80年代,他曾有过一次并失败的婚姻,离婚后他独自抚养儿子。2001年3月份,经人介绍与同县女子何莉下相识。当得知女方也离过婚有小孩,两人同病相怜,言谈中感情迅速升温,两周后便一起生活。经过相处,两人的感情并不稳定,加上双方都有孩子,李先生没有与何莉办理结婚证,女方也从未提过。

  2012年6月18日,李军接到乐安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他被起诉离婚,他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与何莉“结婚”13年。

  结婚证“办理”时 与女方素未谋面

  通过法院传单上结婚证复印件的公章,李军找到乐安县牛田镇民政所。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时,李发现该档案里不仅没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照也是用的他与何莉在影楼拍的艺术照。

  李随后找到结婚证上的经办人郑强,郑告诉他,结婚证是何莉的哥哥委托其办理的。据李军介绍,何莉的哥哥时任乐安县牛田镇财政所所长,与郑强关系密切。李回忆,郑曾在法庭上说,“我是民政所所长,他是财政所所长,我们民政常向他们要钱,他让我办个结婚证,我不会不办”。

  根据乐安县政府2001年14号文件要求,乐安县各乡镇从2001年5月6日起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该业务改为由乐安县县民政局办理。因此,郑强将办理时间改为1999年12月10日。而那时,李军与何莉甚至素未谋面。

   民政局:结婚证无法撤销 需法院判定

  弄清楚了这些之后,李军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乐安县民政局,要求判定结婚证无效。该局回复称,他们无权撤销自身办理的证件,建议李提起行政诉讼。记者通过咨询江西省民政厅,证实了这一说法。

  目前,李军已经向抚州中院递交了申诉书,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私办结婚证 或只为分财产

  女方为何要偷偷地办结婚证?记者试图采访,李光表示,何莉两年前可能已经换号,他无法取得联系。3月5日,记者曾拨通结婚证经办人郑强的电话,但他听到是采访李军的事情,便立即挂断了电话。

  李军认为,何莉瞒着他办理了结婚证,而后起诉离婚,目的是分割他的财产。

  (中新网江西新闻3月6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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