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婚男子给女友拍裸照 法院撤销二人婚姻关系

08.07.2015  14:33

  世界上的求婚方式很多,可一杨姓男子为了结婚,竟给女友刘女士偷拍了几张裸照。刘女士担心裸照外泄,坏了自己的名声,无奈答应了。

  去年7月,杨某与刘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初步接触后,彼此对对方印象都不错,便决定交往试试。随着了解的加深,杨某对刘女士很满意,几次提出结婚意愿,但都被刘女士以接触时间短、了解不深入为由拒绝了。

  杨某结婚心切,便想了个招,去年7月14日,趁着刘女士酒后熟睡时,拍了裸照,并以此威胁刘女士,与其成婚。而刘女士得知此事后,虽然震惊、生气,但担心照片真的被公开,便屈从了。

  婚后,刘女士始终觉得自己是被胁迫成婚,抑郁难解,不到一年,便将杨某诉至兴庆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日前,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公开对方裸照等手段,胁迫刘女士与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非刘女士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撤销二人婚姻关系。

  (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任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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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同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