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好评率低禁止下单”一个差评

16.03.2017  22:17

  近日,多名淘宝买家反映,因为发出的好评率没有达到相应的规定,导致自己无法在部分商家下单。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确实有部分淘宝店家会对消费者用户好评率进行限制,有店铺要求买家发出好评率在98%以上才可购买商品,并称此举是为了避免恶意差评。淘宝客服回应称,淘宝平台方没有类似规定,如果买家因此下单不发货的话,可以投诉店铺。(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现在实体店也都有征求消费者意见的意见簿或意见卡,都是在消费者消费之后填写。按照某些电商的逻辑,难道消费者去实体店消费还得自带表扬信和锦旗吗?

  前一段时间,因为消费者给出差评而遭卖家将其手机设定“呼死你”,或者寄来挽联,或者直接上门拳打脚踢……经过相应的治理,这样的事少了。现在卖家改变策略了:“要文斗不要武斗”。好评率达不到98%,不卖给你!

  在电商消费中,消费者的“差评权”受法律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卖家根据消费者好评率的多少,来限制消费者购买,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只要消费者的评价是真实客观的,那么不论好评率是100%还是50%,都是消费者的权利。所谓好评率低禁止下单是霸王条款。

  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霸王条款,是因为有相应的基础。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消费者自身没有办法看到自己的好评率,但是卖家则可以在后台看到。一位淘宝店主给北青报提供的截图显示,店主可以看到买家发出的好评率、收到的好评率、注册时间和上次登录时间等信息。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对平台来说,完善网络交易的制度设计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第三方平台理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除了采用“大数据”跟踪追溯删除恶意评价之外,在点评机制上,让系统自动记录商家行为,自动生成评价,让商家不再能看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评价。这样商家的信用累积多了硬性约束,也避免差评生成后,商家把“账”只算到用户头上。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做到这个并不难。

  对于商家而言,也要有点胸怀,放远眼光。实事求是地说,都是“好评”也未必真好,有时还会使消费者心生疑虑。但出现“差评”,也未必是坏事,它可能会让消费者感觉商品更加真实,更容易信任。真心通过差评征求消费者的意见,真正把自己做成品牌,才是聪明之举。

  文/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