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证明“瘦身”,需要执行力
彻底解决奇葩证明问题,光靠一纸通知显然不够,要抓落实,要有执行力,更要出台釜底抽薪之策。多想办法,少让民众受夹板气。
今年7月以来,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比如(无)婚姻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不少机构对证明材料的需求并未减少,上了禁开清单的证明依然不得不开。要给证明“瘦身”,还真不容易。
一边是要求禁开,一边是必须得开,夹在中间的民众左右为难,甚至两头受气。吊诡的是,对那些急需证明的人来说,有些部门并未执行相关部委要求,反倒成了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比如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一民警提到的一则案例:
“8月26日,一位母亲拿着离婚证让我们给证明她和丈夫‘离婚是真离婚’。如果不出具,孩子就不能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注册。”尽管派出所无从证明,但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求,还是为其开具了证明。
派出所的做法值得肯定,可是不是又与相关规定不符了呢?说一千道一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最大程度便民应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也是执行政策的落脚点。
基于此,相关部委除了出台禁开证明的规定,更应该协调相关部门明确两点,一是严禁乱让民众开证明,谁折腾民众,谁就要被“折腾”,比如通过摘帽子、挪位子等方式问责。两年前,媒体曾报道河北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涉事民警和主管领导后来受到处分。河北省公安厅厅长董仚生表态,“谁给人民群众找麻烦,我们就一定让他有麻烦”,可为前车之鉴。
二是即便确需开证明,亦应在职能部门内部协调,而不用老百姓跑来跑去。要知道,不是所有的证明都没必要,当必须出具证明时,要有通畅的制度安排。比如,能不能由机构对机构内部解决?像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一核查不就知道了?我们曾经不止一次说过,信息化时代,打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并不是难事,关键是要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即所谓的执行力。
人们把不该开的证明称为奇葩证明。奇葩证明的长期存在,让公民跑断腿、磨破嘴,浪费了时间,也蓄积了民怨。同时,乱开奇葩证明,还增加了职能部门负担。可以说,奇葩证明的存在,给各相关方都带来了困扰,是时候彻底解决了。
然而,从媒体调查看,彻底解决奇葩证明问题,光靠一纸通知显然不够,要抓落实,要有执行力,更要出台釜底抽薪之策。同时,还需真正转变作风,知道权力从哪里来,就会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多想办法,少让民众受夹板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