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市场建设迎来新的契机
近日,中央深改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由国家统一制定市场准入原则。我们看到,这意味着多年困扰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体制因素将从根本上得到转变。
众所周知,虽然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是全国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仍未建立起来,归根结底,在于从市场准入、运行到退出的公开透明规则,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在新意见的落实中,我们认为需要重点解决好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当前国内最严重的市场割裂体现在区域层面上。尤其是面临日益加剧的区域经济竞争,不同地方政府在同类产业与市场进入中,存在不同因素阻碍市场要素在全国范围的有效配置和自由流动,也人为造成了更加突出的区域发展差距。新意见的重点就是要真正打破这种“诸侯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高效、透明的市场准入门槛和运作机制。
其次,在市场发展中除了各种区域“框框”之外,还有各类计划时代延续下来的“条条”,即不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差别。我们看到,伴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传统产业与行业的边界日益模糊,智能化、网络化时代的跨境、跨业形态越来越多,这样在传统行业背景下构建的多元化市场准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也造成了众多效率损失。因此,新意见能够打破行业壁垒和“条条”限制,也是最终能够成功的关键所在。
还有,在统一市场准入规则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运行、市场退出方面的规则。其核心意图,就是规范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运行中体现政府的透明监管与积极服务相结合,在市场退出方面构建更加有效的机制,不仅需要通过退出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而且要允许小微企业更容易退出市场,进行重新的市场选择,而不是像现在设置很多“隐形障碍”。
再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制定后,也并非就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根据产业变迁、市场结构变化,而适时进行动态的调整,从而适应“互联网+”时代快递的经济迭代式发展。当然,将来在持续完善负面清单的过程中,还需要更加广泛地使利益各方都有条件充分参与到清单条目的讨论中,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居民,从而致力于建设一个符合多数人利益的市场生态体系。最后,明确市场准入之后,还要防止某些地方或部门采取消极态度,继续制造“看不见”的“玻璃门”,这就需要在落实准入的程序与效率方面,构建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