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颁布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

20.09.2015  11:21

  《中共江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并于2015年9月18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于今年5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的统战工作,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制定颁发《实施细则》,是省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我省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严格遵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目标任务、范围对象,总结完善了统一战线各领域理论、方针、政策和举措,使统一战线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总结统战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解决一些长期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细则》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等10章46条。

  《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统战部要切实履行党委主管统战工作职能部门的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遵守和贯彻落实好本《实施细则》;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