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统一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运行

13.06.2014  20:53

从源头上杜绝用电设备带“”入网 

江西省全面规范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3日电(张明明 占少辉)近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由供电企业按照建筑面积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费用,对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统一建设,统一负责运行维护。这标志着几经探索实践,江西规范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通知》规定,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由供电企业向住宅建设单位收取,要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元收取,各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区分高层住宅、多层住宅等不同类型楼盘,埋地电缆、架空线等不同供电线路,制定不同收费标准,但须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用电设备带“”入网,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稳定供电,让更多用电客户受益。

    据了解,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相当一部分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选用标准偏低,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安全供电要求的情况,早在2007年1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专门转发了《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意见》;江西省发改委于2008年10月配套出台了《江西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2011年3月,江西省建设厅印发《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对新建住宅小区的供电方式、用电负荷容量、导线选用规格等提出了明确的建设标准。

    但由于各类标准出台时间不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缺位、执行不力的现象。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发商在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中不顾标准要求,一昧压缩成本,工程质量差的乱相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为了切实推进《意见》的实施,2014年,江西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前期充分调研和样本测算的基础上,多次专题研究,再次以通知文件的形式对全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及收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由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统一建设,新建住宅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