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继母砍5岁男童30多刀 经抢救脱离危险

11.08.2015  08:35

孩子的父亲在手术室外痛哭

  编者按今天编发这组稿件,受到伤害的都是未成年人。相信所有人会跟我们一样,心情都是极其沉痛的。经济发展了,社会整

  体富裕了,但在不少领域,危险仍在毫无防御地裸奔。悲剧的发生,于社会的最大意义,应该是弥补漏洞,健全保护制度,希望通过这些事例,激发更多人思考,建言献策,扫描我们忽视的领域,促使更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被落实。

   愿每一个孩子安全、健康、幸福地成长!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有网友爆料“安阳县白璧镇西北务村一名5岁男孩被继母砍了30多刀,目前还在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抢救”,并配有孩子被砍的照片。很快,大河报记者也接到市民报料电话反映此事。真实情况到底怎样?孩子的继母为何这么狠心?记者立刻赶往医院,对此展开调查。

   事发网上风传一男孩被继母砍了30多刀

  昨日下午,“5岁男孩被继母砍伤”的事一经传出,就得到了众网友的围观及转发,一时间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众网友纷纷站出来强烈谴责孩子的继母。

  “这样的人真是没人性了,要是你自己的孩子你可下得去手呢?”“必须对这个恶毒的女人绳之以法,给社会一个交代。”有网友留言说。

  “我们在医院看病时,看见一个男孩被砍得浑身是血,实在太惨了,我就没见过下手这么狠的人……”随后,又有不少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此事。

  市民杨女士说:“这个5岁的男孩被他的继母砍了30多刀,现在还在医院抢救,这事简直人神共愤!”市民郭先生打电话说:“你们一定要关注此事,给孩子一个公道!

   调查患癌继母挥刀砍向5岁男童

  事情是否真如网上所传?伤人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昨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几经打听得知孩子还在手术室进行抢救。随后,记者来到手术室外,见到了多名焦急等待的亲属。孩子的父亲马某蹲在墙角痛哭,孩子的亲生母亲也满眼含泪在手术室外等待。

  据了解,孩子名叫林林(化名),今年5岁,父母离异后,他跟了爸爸马某。马某离异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苗某并很快结婚,婚后,两人又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多月前,苗某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经过20天的治疗,原本准备出院,可在复查过程中查出为胃癌。随后,苗某转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过第一次化疗后回到了家中。

  孩子的一名亲属说,他们猜测,苗某感觉自己生命所剩不多,希望她死后丈夫能将注意力全部放在女儿身上,于是就对林林起了歹意。

  林林的一位长辈告诉记者,昨日上午9时30分许,马某抱着女儿在屋子外玩,孩子的爷爷奶奶在楼下休息。苗某称林林太脏了,要给他洗澡,就将林林独自领到了楼上,随后就……孩子的奶奶在楼下听到孩子的惨叫,跑上去看,发现苗某正拿着一把菜刀砍林林,一家人上前夺过手里的菜刀,将孩子送往医院急救。

  据知情人透露,孩子脸上已经皮开肉绽,右手被严重砍伤,锁骨也被砍断,全身上下被砍了30多刀。

  林林的另一名亲戚说,苗某在结婚前对公婆和林林都很好,可是结婚一个多月就开始变了,跟公婆的关系搞得很僵,对林林也不好,还曾拿针把林林的照片划花。自从苗某知道自己患上癌症后,就开始对林林特别好,要什么买什么,谁知道,她在心里竟起了歹意。

  “林林是个懂事的孩子,没想到这么不幸的事竟然发生在他身上。”林林的一位长辈很是痛惜。

   警方确有此事,行凶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

  下此狠手,苗某本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

  得知苗某在安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昨日下午6时10分,本报一路记者留在林林的手术室门口守候,另一路记者来到安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希望采访到苗某,但在该院,记者被4名辅警拦在门外,称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

  随后,记者从安阳市公安局安阳新区分局了解到,此事发生在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接警后他们立即赶到现场,因苗某身上也有多处伤,警方先安排急救车将其送到安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并对其进行控制。

  针对刀砍孩子的具体原因,苗某不愿多说,目前警方还正进一步调查中。

  昨晚7时50分,经过近9个小时的紧急抢救,林林的手术终于结束。记者通过短信从林林的抢救医生马医生处了解到,目前林林伤情暂时稳定,最危险的是颈部一处刀伤,离颈动脉只有一层鞘膜,至于具体砍了多少刀,要明天看照片,估计不少于30刀。

   律师查明嫌疑人犯罪目的后可依法定罪量刑

  针对此事的法律责任,记者电话咨询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秦永民。

  秦律师表示,听闻此事,倍感震惊,依据《刑法》虐待罪的相关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此事已经超出虐待的界限,苗某的行为残忍,其主观犯罪恶意极大。司法机关会根据苗某的犯罪目的量刑,如果其有杀人目的,应追究故意杀人罪(未遂);没有杀人目的,应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未遂犯罪可比照既遂犯罪量刑幅度从轻处罚。  (记者高志强实习生牛静芳林洁茹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