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继女为抢生孩子当街厮打
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谢海庚)国家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已育有一女的独生女小红(化名)便早早备孕检查,只待政策落地广东后便实施“再造计划”。但她没想到,一直未育的“后妈”新婚后也想生育,这使得她“独生女”的身份及二胎计划岌岌可危。专家称能生与否要待广东政策细则出台后才能明晰。
再婚未育按规定可生育
今年30岁的潮汕媳妇小红已经有了一个2岁半的女儿。去年底,“单独二孩”的消息传出后,一直想要个孙子的公公婆婆便时常来吹风“再生一个”。于是夫妻俩便早早开始备孕检查,只待政策落地广东便火速造人。
但正当小两口的造人计划进展得顺风顺水之时,一个让她两难的纠结事却横亘在眼前。
大约半年前,小红50岁的父亲通过再婚娶了一个35岁的继母,继母此前一直未有生育,因此新婚不久便开始努力造人。“她特别想要一个,年龄大了,担心越老生越不好。”小红说。
但这却让小红的独生子女身份岌岌可危,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粤常法函〔2009〕101号),“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简称“四无”)。
按照目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之前未育的继母可以在再婚后生育子女,因此一直努力造人的继母很可能使得小红的“弟弟或妹妹”抢生在她自己的孩子之前,为此,害怕失去独生女身份的小红与急于求子的继母经常为此事争吵不休,甚至当街厮打。
男子纠结先当爹还是外公
小红的父亲如何选择?“我爸私下告诉我,就一个女儿,他希望我先生下来。”但小红说,由于一边是女儿,一边是妻子,他并没有明说。
如果继母先生产,小红的第二胎是否铁定没戏?
广东优生优育协会会长冯鎏祥表示,关于单独二孩,目前广东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对于独生子女定义是否做出调整还尚未可知,如果继母的孩子先出生,小红还能否再生二胎,要待广东的政策出台后才能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