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明确供销社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22.02.2016  10:4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2月3日,江西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总体要求阐述了坚持为农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取向、坚持因地制宜四个基本原则和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型基层组织体系、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四大新型体系”的主要目标。

        方案试点内容主要是对赣发〔2015〕23号文件改革内容的量化和细化,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改革任务达50多项。其中,明确到2020年完成土地托管500万亩以上;2017年完成省级“智慧农资”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立起100个县级特色馆、1000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0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到2020年,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4000个以上,规范建设3000个以上“3+2+N”模式的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省1/3以上基层社实现“四位一体”运作;2017年实现县级农合联全覆盖,加快自下而上组建起设区市、省级农合联,形成省、市、县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2017年完成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统一规范冠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订联合社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2017年全面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组建省供销企业集团;到2020年,培育和扶持1—5家社有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方案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各级财政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逐步扩大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