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 江西去年查处案件27起成效显著
查处的盗版刊物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8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内容产业方兴未艾,“眼球经济”理论正大行其道。不过,伴随而生的是网络侵权盗版对互联网产业及传统文化产业的巨大伤害。为净化网络版权环境,去年江西四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侵权案件27起,其中一涉案嫌疑人人大代表资格被撤销。
2014年6月至11月,江西省版权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2014”行动。此次行动突出整治未经许可传播或销售影视、音乐、文学、游戏、软件等作品进行严重侵权盗版的网站,重点整治通过网络销售平台、搜索引擎、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进行严重侵权盗版的网络载体。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部门把依法治理重点领域、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作为版权工作的首要任务,主动出击,强化监管。
2014年8月,江西省上饶市版权局接到举报线索:某公司利用网络在上饶市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并向广东、福建、河北、浙江等地销售。上饶市版权局迅即根据举报线索立案并调查取证。经查,陈某某以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办网站,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书号、制作侵权盗版出版物,并利用网络进行销售,自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共制作和销售侵权盗版及其他非法出版物4种、300余册,非法经营额8000余元。上饶市版权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责令停止侵权、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部门共检查互联网视听服务、印刷复制企业、发行经营单位、大型批发市场共计68676家次,查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130236件、盗版软件及电子出版物13157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43716件。四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侵犯著作权案件27起,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21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起,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提请人大机关撤销涉案嫌疑人人大代表资格1人。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凡是对社会危害性大的侵权盗版案件,我们都及时向司法部门移送,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王晓燕说道。
网络盗版已经成为卡在网络出版深喉的一根“鱼刺”。 产业界人士分析,在网络侵权盗版维权实践中,有多方面的困难:侵权者手段比较隐蔽,侵权者极力通过技术手段来规避法律;有的侵权者身份隐蔽,是未经备案的网站或资金小的公司,采取维权措施得不偿失,但一经传播,危害后果仍然严重;网络数据易删除,对发现盗版、快速取证的要求比较高;权利人权利意识单薄或者畏惧维权之路的复杂和艰辛而被动放弃等。
“很多网站没有经过授权就进行网络传播,权利人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弱,我省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还很严重。”谈及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查处,王晓燕也直呼“压力大”。王晓燕说,全省网站数量众多,目前监管手段还跟不上,线索来源单一,调查取证难度大,都给网络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带来了挑战。
王晓燕表示,网络盗版是靠新技术滋生的,解决盗版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技术,“要最终克制网络盗版,关键在于提高反盗版技术。”
王晓燕认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还需要整个行业来共同维护,需要新闻媒体的监督曝光,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为此,王晓燕呼吁人人尊重网络版权,做到没有授权的内容不去传播。
“我们马上要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一个座谈会,研究部署今年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王晓燕告诉记者,他们正打算研究出台奖励办法,对那些举报人进行奖励,以期扩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线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