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办法出台 零钱发红包过千需追加认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提起网络支付,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这几年已逐渐渗透到很多人的日常生活中。网购、缴费、发红包,甚至投资理财都能通过微信钱包、支付宝等方式实现。从今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关于多重身份认证、支付限额监管是更安全还是更麻烦也经历了一轮又一轮大讨论。
昨天(28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新规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作为央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配套制度,最终尘埃落定的新规对于目前的支付格局究竟将产生哪些影响?规定的限额以及配套的多种解决方案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者需要吗?中央台记者就此问政央行,为您带来权威解读。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此次《办法》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比如联网居民提交的身份证即可,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验证简单快捷。不过,这种支付账户余额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自开户起累计金额最多只能是1000块钱。不要小看这1000块钱,它是新规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的明显升级。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表示,鉴于微信红包等小额临时支付目前的受众面广泛,Ⅰ类账户的设置为他们留了余地。他表示,这类账户还是本着一个原则,便民、快捷。像微信红包,发送在收的时候可以同时转发在的朋友圈里,在这个过程中,它是不认证的。这一类当然也有限制,一千块钱以内,所以说就放了这么一个口子,但是它的总额控制在一千块钱,不是单笔的范围内。如果你有其它进一步的转账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合适的手段提高,进行升级。
不过当然,互联网支付带给我们生活的更多改变远不仅仅是发个红包这么简单,比如网购、网络缴费,甚至是互联网投资理财都在这几年里逐渐渗透到很多人的日常生活中去,深深影响着特别是年轻人的钱袋子取向。《办法》设置Ⅱ类和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用于满足这部分需求。
其中,Ⅱ类账户用于消费、转账,支付限额是年累计10万元,但要求面对面验证身份,或者以非面对面、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Ⅲ类账户除此外还可用于投资理财,年交易限额提高到20万元,但门槛也更高,要求至少5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问题来了,这10万、20万覆盖了目前多少的网络支付需求呢?经济观察网提供的数据显示,支付宝的个人客户中,2014年内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消费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客户占比99.68%;财付通的这一比例为99.93%。覆盖率绝对算高了。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既考虑到了目前网上支付的实际情况,也为未来一段比较长的时间留下了空间,有关的限额规定并不会影响到消费者购物,只会让大家更放心的去完成支付。
而在此前征求意见期间,三个、五个身份验证的问题也频频被拿出来讨论,是否难度很大?会不会降低客户体验?是不是给支付机构出难题?樊爽文对此表示,其实这种验证并不像此前外界传的那么难。你们可能还会问,“要我提供这么多认证,我哪有那个闲工夫?”其实不是的。
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龙头之一,支付宝对媒体回应表示,《办法》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腾讯方面则表示,《办法》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执行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给予监管弹性和灵活性。
从两大龙头的回应中不难看出,《办法》已经获得了行业的认可。
樊爽文表示,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会过多的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但是对支付机构的组织力和要求的确提高了,就是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实名制的要求提高到和银行匹配的水平。樊爽文表示,这是《办法》的底线,确立了支付账户的法律地位,并且特别强调支付账户要实行实名制的管理要求,这也是《办法》在支付账户方面的底线。
从记者的切身感受上说,这显然也并不是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可有可无。支付清算协会的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完成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共有9.45亿个,占支付账户总量43.07%。如此之低的实名认证率显然不符合风险控制的要求。
而这已经导致了怎样的后果呢?今年11月,媒体曝光一家名为“博狗”的境外赌博网站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和支付宝支付进行赌博交易。今年以来,部分支付机构擅自开放代扣接口给外部平台,导致客户银行账户资金无端被扣划的事件时有发生。更不用说,支付机构对商户资质审核不严,导致接入欺诈类交易平台商户,给老百姓带来的困扰。
桩桩件件,背后其实都指向了账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和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则缺失。
而如今规则有了,也不是一刀切扼杀网络支付机构的大棒。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表示,明年7月1号实施就是给支付机构留出了相对充足的时间进行这些升级。“为什么要给出一个准备期呢?一方面各个支付机构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它在制度上和系统上要做相应的改善。第二个我们既然实行分类监管,那么我们配套的分类监管这一套体系和办法需要有一个试点和推广的过程。”
央行还强调了,这些三类方式账户及付款功能、交易限额管理措施都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例如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上述功能和限额的约束。
最终说白了,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是两码事,个人支付账户上的钱虽然看似存在你的账上,但实际上是支付机构在支配的,《办法》希望老百姓明确知晓也注意这里面资金可能被挪用等的风险。谢众表示,《办法》给非银行支付账户的定位就是网络支付,一个(支付)账户本身它不是不受存款保险保护的。我们不希望在支付账户中留太多的余额,太多资金的沉淀。(记者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