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称网购是在赌运气 运气不好只能自认倒霉
3月14日,在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前夕,各地监管部门普遍加大宣传力度,而其中“7天无理由退换货”条款更是作为重点予以宣介。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其寿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开宗明义地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明确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和原则规范;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缺陷产品召回、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网络经营者连带责任等,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该项规定尚需进一步细化,不论买家还是卖家目前仍感茫然。据悉,在“新消法”实施前夕,淘宝、天猫、京东、腾讯电商等已经开始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服务,淘宝有1.5万卖家甚至发起了15天内可退货联合承诺,但是有部分电商卖家却是心存顾虑。卖家杨先生说:“从商家角度看,这一条有利于资源整合,优胜劣汰,从整体上提高网购质量。但是,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却增大了卖家的经营风险,如果竞争对手雇佣‘买手’大量购置我的产品,然后在7天内无理由退回,那我的全新品要按二手货卖吗、价格差怎么算?这样的卖货,面对大宗的交易就如同赌博。”
大学生是网购的重要群体,记者采访发现,这一消费群体,目前对于该条款执行情况并不乐观。西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李婷谈到“7天无理由退换货”时说:“网购仍是在赌运气,运气好了得实惠,运气不好了只能自认倒霉;有了退换货承诺,以后就敢赌大点儿了。”她所疑惑的是,“7天”是指从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的7天内,还是商家寄出的7天内?快递邮政发展目前存有地区差异,快递公司和商家是否有不同的日期计算规则,对于退换商品是否过“7”不候?再则,支付宝到期自动划款,退货还在路上,这样是否会造成财货两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有4种商品不支持退换货,其中包括: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还有“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家在赌、买家也在赌,这项新规看起来很美,操作起来很难。”业内人士建议:规范网购市场还需针对商家和消费者的顾虑出台更多细致规定。(记者康劲 实习生李丽)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