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坤:“应酬太多”不应是“酒驾”借口

16.06.2014  11:59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事不过三。偏偏有个“执着”的司机韩某,从2008年起竟先后2次酒驾,1次醉驾被民警抓获。前晚,他再次因醉酒驾驶被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查获。这次是醉驾,韩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个月。(6月14日荆楚网)

  我国“醉驾入刑”已满3年,对有酒后开车恶习的驾驶员确实形成了有力震慑,但仍有心存侥幸者,甚至还有明知故犯者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位武汉“酒司机”6年4次被查,可称得上名副其实的“酒驾冠军”,但他仍不思悔改,还称自己“应酬太多”,每次都说被动喝酒……不管怎样,这次終被刑拘,完全是罪有应得。

  谁都知道,酒后开车出事故的概率会大大上升。有一项调查数据显示,酒后驾车比平时驾车出事故的概率要高出16倍多。但也奇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平时清醒的时候大家都懂的常识,为什么这位“酒驾冠军”总拿“应酬太多”当借口,就把这个人命关天的常识丢到太平洋里去了呢?

  自从“酒驾入刑”以来,交警也是查得够严了,但是酒后驾车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仍然有不少的人酒后驾车,难道他们真的就不吸取这方面的教训吗?难得他们真的就把各类非常残酷的事故全部抛在脑后呢?说白了,还是法制观念淡薄在作怪。

  据说酒和车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我手头没有足够的数据,也懒得百度,但我相信每天死于酒后驾车的人肯定不少。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应以这位“酒驾冠军”为戒,消除侥幸心理,更不能明知故犯,要充分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潜在的巨大危害,从而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真正敬畏法律。

  交警部门对查处的醉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录入一起,千万不能容忍像这位“酒驾冠军”以“应酬太多”为推托之词来企图逃避处罚。坚决杜绝说情风,处罚一律从严,当刑拘的要刑拘,当判刑的要判刑,绝不心慈手软。

  最后,还要规劝这位“酒驾冠军”,你也身为一个公司的小老板,怎么就一而再再而三违法酒驾呢?什么冠军不好当,非要当一个以身试法、受人耻笑的“酒驾冠军”呢?同时也还要劝一劝我们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能拿“应酬太多”当借口,切记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否则酿成大祸就会后悔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