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综合所得税”可否早日试点

08.03.2014  14:03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6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一个人一个月挣五千块钱不多,自己生活还不错,但还要养个孩子就很艰难。下一步要做的是把分项征收改成综合所得税。

事实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的制度,比现在单纯抬高起征点,确实更趋合理。正如楼继伟所打的比方,一个家庭只有一人工作,倘若月收入5000元,需养孩子,再让其缴税,生活无疑会变得艰难;而另一个家庭三口都有工作,倘若每人月工资3000元,就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合理。所以,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个税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宜早不宜迟。

然而,尽管早已有代表委员呼吁按家庭收入申报个税,减轻广大工薪族的负担,而且这年年都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但为何一直无法实现?从目前来看,要想实现个税向家庭综合税制转变,还有不少问题亟待破解。

譬如,美国个税制度设计特别细化和精准,早在1913年美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报税表格加上各项提示总共只有32页,而现在哪怕是最最简单,是单身、没有孩子、不用算扣除款项等的报表,文字说明也有30多页,更不用说那些家庭、收入情况复杂的了。而我们的个税制度设计相当粗糙和简单。个税征管体系的构建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制度,还需考虑到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差别,以及不同家庭收入及支出、子女上学情况、子女是否脱离家庭、赡养老人情况等,这都需要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流程规划。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变革,会变得遥遥无期。值得欣慰的是,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联网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已于2012年全面启动。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个人信息联网的启动和各项利好政策的面世,家庭综合税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尽管现在按家庭征收个税一下子在全国全面铺开,还不太现实,但可以在经济较发达,征管基础较为完善的地区,先搞一块“试验田”,成熟后再推向全国。早在10年前,北京个税信息就覆盖了大多数工薪阶层,这意味着,已具备了实施个税综合税制的条件,倘若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地方的经验,个税综合税制变革,就会趟出条路来。

个税变革涉及广大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社会的“稳压器”,也是最为民生的问题。在中央层面多次强调并已着手分配制度改革的情况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有必要作为重要的配套措施,早日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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