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4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5.02.2017  01:32

  近期,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月13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章贡区沙河镇原副镇长陈军玩忽职守问题。2007年7月,因赣州市沿江大道建设需要,征用水南镇腊长村第15村民小组的土地,陈军担任拆迁工作组组长。在丈量腊长村15组拆迁户周某的房屋时,由于工作不认真,填报数据错误,致使周某家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占地面积比实际面积虚增139.05平方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比实际面积虚增396.33平方米,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111.8万元。2017年1月,陈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大余县池江镇板棚村原村主任黄小优骗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黄小优明知自己在大余县城已经拥有了一套商品房不符合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的情况下,假借其弟黄某军之名以联户合建的形式申请并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款30000元,全部由黄小优领取。2017年1月,经大余县池江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黄小优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信丰县小江镇下围村“两委”干部林顺光、赖佑麟、赖启秀骗取国家公共财物问题。2004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小江镇下围村党支部书记林顺光在协助政府从事低保、粮食直补等工作中,伙同村干部赖佑麟、赖启秀,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公共财物共计77371.35元,其中林顺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低保补助款共计30890元;赖佑麟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低保补助款共计27817.14元;赖启秀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低保补助款共计18664.12元。2016年12月,经小江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给予林顺光、赖启秀、赖佑麟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两委”干部廖世金、廖世英违规套取、私分移民建房补贴资金问题。廖世金、廖世英分别于2010年底、2011年伙同木兰乡原扶贫移民办主任温昌胜(已另案处理),以虚报移民建房资料的方式,先后两次套取移民建房补贴资金共计52500元,其中廖世金个人分得9500元,廖世英个人分得4000元。2017年1月,石城县纪委给予廖世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廖世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该4起典型案例,有的作风不实,有的侵占、套取、挪用惠农补助资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且在“集中整治”自查自纠期间不主动自查整改,受到严肃处理,其教训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基层作风建设,推动赣州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县乡纪委要继续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聚焦扶贫民生领域、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执法检查、群众办事办证等方面,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起到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不断把集中整治工作推向深入。(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