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演员上广告遭“增肥” 起诉生产商索赔50万
(记者孙思娅)群众演员王女士被邀请试镜,播出后才知道自己在广告中苗条的身材变成了大肚子,王女士因此起诉生产商索赔50万元。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
被移花接木变胖子
王女士说,2012年6月20日,她应邀到奥林匹克公园进行群众演员试镜。摄影师对到场的10余人分别进行摄像。2012年的8月,王女士听邻居说在电视广告中看到了她,是个减肥广告。“我看了电视,自己苗条的身材在广告中却挺着个大肚子,脖子以下被移花接木。”王女士称,在广告中,配音还介绍她来自湖北,“我是北京人,不是湖北人”。
王女士称,自己已经年过五旬,对于这种形象实在无法接受。因此,王女士起诉减肥茶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武汉某保健品开发公司及武汉某医药科技公司,要求赔偿50万损失。此外,王女士还要求对方在电视台、网络上赔礼道歉。
被告
没找过原告拍广告
武汉某医药公司经法庭传唤并未到庭应诉,保健品开发公司则否认曾找王女士拍摄,其称从法庭播放的录像来看,不能确定广告片中的人就是王女士。
保健品开发公司称,他们是一家生产企业,产品只销售给了一家药品公司,没有对外进行过广告宣传,也没有找到过王女士进行广告拍摄。
此外,保健品开发公司表示,2012年该公司的产品从没有在网络上进行过销售,所以网络上的销售全是假的,“2012年4月工商部门已经下了通知,不可能再有这样的广告了”,该公司表示,2012年4月份,该公司已经对该产品不进行生产,“大肚减肥茶”的广告也已经停止,2012年6月至8月媒体包括网络的宣传,肯定是制假者和售假者所为。
审理
被告出钱调解遭拒
对此,王女士反驳称,当天她还拿了饭费和车马费,但是并不知道自己拍摄的是虚假广告,“要是知道是这种虚假广告,我真不拍这片子”。王女士说,她退休后便到一些剧组当群众演员,可拍了这个“大肚减肥茶”广告后,很多剧组都不再联系她。“他们没经我的允许播放我的肖像,而且还是虚假广告,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庭审中,法庭当场播放了电视台的涉案录像,画面是王女士服用减肥茶后的对比照,左侧画面是挺着大肚子的王女士,而右侧则是王女士苗条的照片。
庭审最后,保健品开发公司表示接受调解,可以给王女士3000元,王女士表示不同意。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