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锋:老人猝死银行 制度冷漠需制度修补
几天前,因银行要求改账户密码必须本人亲自来,7旬病重老人在家属安排下乘救护车到达工商银行西安某支行,并被担架抬进银行。此事引发舆论哗然后,工行道歉表示应“特事特办”,将严肃处理责任人。无独有偶,昨天又一相似事件见诸报端——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家属代为到当地信用社取钱,信用社要求老人亲自来,家属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这么一折腾,老人现场猝死。
极端事件,偶尔出现,尚可称之为“个案”;一旦接二连三,则容易让人联想为“现象”。因银行工作人员的“死板”甚至“冷血”,造成的类似事件近年不绝于耳——2008年,浙江一80多岁老人,因病卧床被家人抬着到银行修改密码;2008年,云南94岁刘大爷病重住院,女儿拿着相关证明去银行修改密码,吃了4次闭门羹;2009年陕西70岁的老人因肝癌住院,被家人抬上轮椅去银行修改密码……当“老人被抬进银行”一次又一次重演,这便不再只是所谓孤立事件,而亟须进行系统性反省。
银行在这一问题上传递给外界的这种“冷漠”,固然体现了具体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欠缺”,但我们需要更深一层思考的是:工作人员面对此类“特殊储户”的习惯性回绝,到底是个体的冷漠还是制度的冷漠?除去普通银行柜台人员重复性劳动所形成的职业麻木感外,真正让他们能够理直气壮、不假思索踢起皮球的,恐怕还是写在他们工作手册上类似“修改账户密码须本人办理”等不容商量的冷冰冰条文。很显然,这些规定在制定时,并未充分考虑到“本人”不能亲临银行的特殊情况,留下明显的“制度硬伤”;而所谓可以通过公证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规定,又因普通公民对公证的陌生、手续的繁琐而令当事人望而却步。
因而,对于这种“制度化冷漠”,不难想见,所谓今后将更注重“特事特办”、“温情服务”的官方回应,最多只能起到某种内部倡导的润滑作用,而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春风烧又生”。常识告诉我们:“人性化操作”治愈不了、更违抗不了“制度化冷漠”,且其持续性和实际效果也没人敢于乐观。更何况,以“变通”来修补制度缺陷,本身也是对制度刚性的一种背离,不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加以弘扬。相反,唯有进行制度化修补,方有望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为储户办事开拓更多选项。
其一,法律是否应介入?银行某些明显不近情理的规定,是否涉嫌设置不必要的消费障碍,法律不应长期缺位。其二,管理部门是否应介入?银监会、央行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上,应多一些“换位思考”,在确保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制度的灵活性、人性化,以制度的力量“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为储户提供更体贴的服务。其三,配套措施是否有待完善优化。比如,公证这种公共服务应该更便民,全民征信系统应更健全和便捷,以此适应市场经济(信用经济)的要求,降低普通人出具信用证明的交易成本。
此外,在银行尚未真正完全竞争、身上行政垄断色彩依然浓厚的现实语境下,“公字头”银行机构适度承担社会责任、适度关爱弱势草根人群,避免“选择性接轨”、过早沦为“认钱不认人”的商业机器,也算符合“权责对等”的原则,银行自身有义务有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