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湘寻:老人自摔诬陷学生 扶人要有“事后法”

30.07.2015  11:24

  日前,成都彭州“老人自摔诬陷学生监控证清白”的新闻使“扶不扶”再次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对此,社会各界不断呼吁出台“好人法”,为好人站台、撑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拟出台相关法规保障救助者权益。法律能不能成为好意救助者的保护伞,守望社会互信互助?(新华网7月29日)

  2006年的彭宇案历历在目,笔者那时候曾经跟着一众网民从开始的相信老人,到后来事实公布后的深深震惊,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可怕的是彭宇案并不是个例,随后关于“扶老人遭到讹诈”的新闻层出不穷,近日成都彭州“老人自摔诬陷学生监控证清白”的新闻,让“好人”再次惊诧的同时,更多的是怀疑,老人倒地,究竟该不该扶?

  笔者有一位朋友,有一天兴高采烈的跟我讲,“今天上班的路上,外面下着大雪,我开着车,前面有个老人颤颤巍巍的走,我感觉不对就离很远刹车了等着他先走,果然那老人一不小心滑倒了摔倒了,你看我多幸运!”。笔者听了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在想,当我们老了摔倒了,当我们的亲人摔倒了,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相信我不会讹人,才会有人扶我一下。

  诚然,这样的事情仅仅是个例,就像网上流传的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笔者愿意相信这个社会还是充满正能量的,但是正是这样“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个例的存在,却让好人不敢再伸手。

  笔者认为,法律的中“事后法”就应该应用于此类事件,“事后法”即在纠纷发生以后创制出来的新的法律规则。当“扶老人反被讹钱”的事例呈现增长趋势的时候,当坏人屡屡得逞,就算没得逞也没受到处罚的时候,当好人做好事却被恶意伤害和利用的时候,出台这样的法律,通过法律手段严惩讹人者的同时,也是用法律手段约束道德。当从法律层面遏制住此类乱象的时候,也不失为中国道德上一堂缺失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