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的衙门并不好混:书吏熟悉法律规章

26.11.2014  12:39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是老北京对各官府机构的准确评价。从理论上说,古代官员非世袭,多是平民出身,通过科举考试才当上官员,却为何不愿给老百姓办事呢?

  道理很简单,科举考试严重脱离实际,比的是谁能背死书,官员们满腹经纶,却无办事能力,只会讲大道理、争道德制高点,靠价值观来断事,具体操作全赖小吏。在老北京,各级政府少不了书吏,他们熟悉法律规章,却没有正式身份。

  当好书吏并不容易,先要拜老书吏为师,并在其帮衬下进机关,第一年叫“事务”,只能打杂,没任何收入,连午饭都得自己准备,第二年叫“写字”,官方给午餐费,第三年叫“贴写”,依然抄抄写写,两三年后,可升为“注销”,负责来往文档,以后升为“说堂”,可与长官接触,再升为“值宿”,在领导下班时独当一面,再往上是“办稿”,替领导写稿,稿写多了,就成了“看稿”,最终为“经承”,是书吏的头目。

  书吏升迁艰难,其间备尝人情冷暖,可清廷却规定,“经承”最多任职5年。清廷担心,老吏业务过于烂熟,将操纵官员,可如此刻薄,不仅执行不下去,还会产生副作用。

  事实上,各衙门都是应付了事,“经承”一到5年,便让其更名改姓,糊弄上级,因为官员们确实已离不开这些老吏,上级对下属的小动作了然于心,但想到自己部门也要靠老吏,故视而不见。

  清廷用老吏,却又防老吏,且在制度上克扣老吏。清代各部门经费中,虽有“饭银”支出,但远远不够书吏们养家糊口之需,为维持团队稳定,“经承”只能自掏腰包,可这么大的亏空,总不能自己出,这就逼着老吏们贪污腐败,到后期,成为公开化的“陋规”。甚至连发给曾国藩的军饷,也需向相关部门缴纳“陋规”,否则就拖欠不给,连皇帝都无可奈何。

  吏治败坏如此,为何不加整肃呢?首先,到清末时,问题已积重难返,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成本太大,所谓“官帮官,吏帮吏”,动一个老吏,各部门老吏或请托,或找门路,甚至集体罢工,部门工作立刻瘫痪;第二,老吏虽是蠹虫,却是封建皇权所需要的,皇帝希望官员无能,这样才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而老吏虽能干,却名不正言不顺,名誉又差,且多有贪污腐败的案底,故更容易操纵。

  “治官不治吏”,结果清末屡次整肃官场,皆流于形式,“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的局面始终未能打破,对老吏来说,他们手握大权,却得不到尊重,升迁无望,连正式工资都没有,自然也就不会廉洁奉公,更不会为百姓办事了,老北京对衙门评价颇低,不是没来由的。

  本文资料主要引自《北京志·人民生活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