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别家又偷自家 15岁少年成盗窃团伙“老大”

18.03.2014  15:53

  记者昨从宝应警方获悉,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路边店铺连环失窃案。据记者了解,一个4人的盗窃团伙,近两个月连续作案13起,被盗的多为商店、饭店、服装店、首饰精品店等路边店铺,涉案金额超过3万元,而这个盗窃团伙的头竟然是一名只有15岁的少年。目前,4人皆被警方刑拘或治安处罚。

   小镇路边店频来“不速之客

  1月10日,宝应县公安局氾水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居民报案,称其经营的位于氾水镇上的饭店夜里遭遇窃贼,卷帘门被撬开,店内放置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及800元现金被偷。同一天,离饭店不远的氾水镇上一家超市同样被窃贼光顾,超市货架上陈列的食品以及柜台内的备用金被盗。

  近两个月的时间内,氾水派出所接二连三地接到商店、饭店、服装店、首饰精品店等被盗的报警,累计达到13起,涉案金额超过3万元。而这些案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被偷的都是路边店铺,作案时间集中在晚上9点至凌晨,偷窃者大都是在夜里无人时,采用撬门或投锁入室。

  接到报案后,宝应县公安局氾水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民警们在办案中发现,窃贼在作案过程中,几乎什么都偷,大到手机、电脑,小到牛奶、饼干。民警们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经过排查,民警基本上锁定了涉嫌本案的重点嫌疑人员为四名年轻人。

  3月6日下午,民警在氾水镇一网吧进行清查时,发现两名年轻男子与一店铺被盗案监控中的犯罪嫌疑人体态相似。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内进行查证。根据两人交代,警方循线追踪又将另外两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儿子带小伙伴偷了自家精品店

  民警们发现,四名嫌疑人都是“90后”,除潘一灏一人上学外,其他三人不是无业便是辍学。其中一名嫌疑人司丹竟然是一位女孩,与四人中的管小海是情侣关系。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四名盗窃嫌疑人之一的蒋飞宇竟然连父母的店都下手。今年2月,在氾水镇开首饰精品店的蒋先生发现店里的项链、首饰及现金被盗,但店中门窗却没有损坏,便怀疑小店被窃贼投锁盗窃,遂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实际上,盗窃蒋先生精品店的正是蒋飞宇和管小海。

  在第一次失窃后,蒋先生的精品店又接二连三地被偷过几次,前前后后的损失有三四千元。“他根本没有想到是自己儿子蒋飞宇作的案,实际上他儿子有精品店大门钥匙。”办案民警这样介绍道。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蒋飞宇的父母是外地人,来氾水镇做生意已有多年。平时,夫妻俩忙于店里的生意,难得有时间顾及他。早已辍学的蒋飞宇整天就逗留在镇上的一家网吧内,正是在网吧上网期间,蒋飞宇认识了管小海、司丹和潘一灏。潘一灏是四人中唯一的在校生。

  四个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又经常流连网吧。于是,四人将目光瞄准了路边店,采用撬门等手段进行盗窃,有时候,就为了几瓶牛奶和一袋饼干。

  经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路边店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管小海已被宝应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因年龄问题,蒋飞宇等三名嫌疑人已转治安处罚。被盗香烟、酒、服装、现金等涉案物品部分已被追回。

   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犯法主因

  宝应警方介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不良文化熏染等因素有关。根据有关统计,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有近八成生活在家庭教育缺失或者缺乏家庭温暖的“问题家庭”。

  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家长对涉案孩子也是疏于看管。不回家、彻夜上网更是家常便饭。一些问题少年在被警方送回后,都会被家长粗暴对待。再加上未成年人喜欢聚集网吧、酒吧、游戏厅等场所,往往会为了满足自己对物质和好奇心理的需求,行为不断扭曲越轨,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据介绍,蒋飞宇等人的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文中当事人皆系化名) 通讯员 张小友 扬州网记者 赵军

  记者手记

  这四个孩子,除了管小海是1992年生人,其他的三个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按他们的年龄应该坐在教室内。这四名孩子,相识于网吧,厮混在网吧。警方应狠抓行业市场的整顿治理,铲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例如加大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的限制力度,加强对这些场所的监管整治。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