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讹人老太不服判决 承认要赔偿金行为有错
“摔倒太婆”蒋某某。
第一个跑去扶老人的孩子。
《太婆自己摔倒反赖娃娃撞人》追踪
华西都市报:昨日,对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摔倒太婆”蒋某某及儿子龚某某的处罚结果,太婆家人表示,已意识到把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并胁迫索要赔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但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孩子家长江先生表示,希望这件事可以尽快平静下来,“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此,太婆家人昨日表示,把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并胁迫索要赔偿金是错误做法,但有苦衷;但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孩子家长江先生表示,处罚结果已还了孩子一个清白,希望可以尽快平静下来,“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太婆家人将申请行政复议
昨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太婆蒋某某家中。谈到摔倒一事,太婆仍坚称她是被小孩撞倒的,“当时我在路上走,有人从我右边撞了我一下,我向左侧摔下去的,摔倒同时,我下意识的抓住了撞我的人,并不是有人来扶我的时候我才抓住他的。”
“警方定性为敲诈勒索,原因是我们曾将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居住,胁迫对方拿出赔偿金,这是我们的过错,但我们也有苦衷。”蒋某某家人说,老人摔倒后,他们曾多次找孩子家长协商,但对方一直不露面,无奈之下才这样做。
太婆孙子龚某说,警方凭几名目击证人的证词便认定婆婆是自己摔倒,太过草率,“我们将申请行政复议”。但太婆家人表示,除了事发当日警方的接警记录和在司法所调解时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录音外,没有其他证据。
公安机关敲诈1100元 构成行政违法
达川区南外派出所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介绍,11月21日,南外派出所正式受理此案,21日晚展开正式调查,分别向当事双方了解了相关情况。22日上午,办案民警到6月15日事发现场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了3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词。
办案民警说:“通过3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词显示,太婆一方说是小孩将自己撞倒的事实不成立。因此,后面太婆及家人找小孩家长要钱并住进江先生家的做法就属于违法。”随后,南外派出所将调查结果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法制室研究,认为其母子二人涉嫌敲诈勒索,但由于实际金额只有1100元,只构成行政违法。
孩子家长“希望孩子生活回归正常”
昨日上午,孩子家长江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每天他都接到很多媒体的电话要求采访,已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希望通过本报向广大媒体的关心表示感谢,“这段时间,孩子和我们都感到很累,既然已还了孩子一个清白,那么希望现在能给孩子一点安静,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罗轩 周子铭摄影报道
作者:罗轩 周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