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强奸老妇 被抓后为掩罪行谎称偷盗获刑3年

09.04.2014  12:19

  南充一男子深夜行窃,穷心未尽,色心又起,企图强奸一五旬老妪未遂被擒。为脱重罪,竟编造一系列偷盗之事。昨日,记者从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男子谢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深夜行窃 强奸老妪被擒

  “救命啊,抓住他!”2013年8月15日凌晨2点,南充市营山县一小区传来求救声。小区值班保安杜康听到后,赶紧往外看,只见一个穿白色短袖的男子从小区侧门跑出去,后面紧跟着一个满脸是血,约摸50多岁的妇女边呼救边追赶。杜康见此情景,连忙追上去,途中遇到骑摩托车的朋友,二人随后一起乘车追赶。几分钟后,便将男子拦下,合力将其擒下,并送至派出所。

  经查,此名男子名叫谢军,后面追赶的妇女叫吴群。2013年8月15日凌晨,谢军准备趁夜捞“外快”,便带着工具在大街上转悠寻找目标。随后,他看见一小区商铺的卷帘门没关严,便从缝隙中爬了进去。进入门市后,谢军看见门市内的床上躺着一名妇人和一名小孩。此时,色欲熏心的谢军竟忘了偷窃,目光全注视在妇人身上。他见两人熟睡,便扑向了妇人。

  妇人名叫吴群,今年54岁。吴群从酣睡中醒来,看见一个男人压在自己的身上,不住地亲她的脸和嘴。这时,吴群急了,双脚乱蹬,不停的呼救。谢军双手死死卡住吴群的脖子,吴群拼命挣扎,并在谢军的脸上抓出了几条血痕。恼羞成怒的谢军在吴群的左脸和鼻子上狠狠地咬了两口。谢军害怕附近居民听到叫声后赶来,于是放开吴群,逃窜而去。

  欲大事化小 编造偷盗之事

  谢军今年40岁,一直未曾婚娶,早在1998年,便以奸淫幼女(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其供述,出狱后以偷盗为业,“平时就在县城闲逛,晚上偷东西。”谢军说他见啥偷啥,只要能卖钱的他都偷。就在案发前晚,谢军才在一个砖厂偷了一个汽车电瓶。根据谢军的供述,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核实。但意想不到的是,调查发现本县砖厂并未有汽车电瓶被盗情况的发生。后来逐一核实谢军自称所有盗窃事实,经过办案民警调查走访、缜密侦察,谢军所列偷盗之事均为不实。

  谢军为何向自己头上栽罪名?就在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时,一次突审中,谢军道出了实情:“我说盗窃的话,事情就要小些,强奸则要大些,所以才说谎偷了很多东西。”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谢军趁被害人熟睡之机使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谢军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前科劣迹,可酌定从重处罚。据此,判决谢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