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
转发商务部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商务部将组织编发《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集》,正面向各地征集案例素材。现将《商务部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编发《案例集》,将各地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集结发布,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宣传老字号;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准确地了解、弘扬老字号;有利于营造浓厚的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氛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组织编发《案例集》,对开展老字号保护和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指导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收集和汇总辖区内老字号的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中华老字号”案例素材征集工作联系表(见附件)报省商务厅。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和《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到省商务厅;企业案例素材以商务主管部门正式行文,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送到省商务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邮件稿)。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孙超 彭圣文
联系电话:0791-86246678 0791-86246675
传真:0791-86246674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