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女青年微信结识“老板” 父女双双被骗5万余元

11.12.2014  15:13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11日电(赖星 刘国华 朱丽琴)大龄女青年通过微信认识了一“老板”,双方谈起了恋爱,怎料对方是个骗子,自己被骗还连累了父亲。2014年12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万某曾因诈骗多次受到处罚。2014年3月,万某化名“陈涛”,通过微信结识了林某,之后假意与林某谈恋爱,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自2014年3月至5月期间,万某编造战友的妻子生孩子需借钱剖腹产、装修新房等理由,骗得林某财物4万余元。2014年5月7日,万某以工程投标需要请客为由,骗取林某的父亲1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匿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被害人林某及其亲属财物共计人民币510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万某有诈骗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又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