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骑电动车将老太撞倒 塞给50元称“做好事”
老太摔倒后,有人塞来50元称“做好事”
经法院查明,这位“好心人”就是肇事者
“我的电动自行车没有碰到她,给她50元是做好事的,她受伤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日前,在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庭审上,被告季老汉面对李老太提出的赔偿6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如此答辩。究竟是谁撒谎?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位自称是做好事的“好心人”就是肇事者。陈莹勇男
老太路上摔倒,有人塞过来50元
2011年10月的一天早晨,李老太挑了两蛇皮袋蔬菜往镇上赶,希望趁着早市能卖个好价钱。当天早上,以贩鱼为业的季老汉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拉着黄鳝也往镇上赶。当季老汉与李老太同时行至某中学门前时,李老太突然跌躺在地,而季老汉的电动自行车就停在李老太旁边。由于事发突然,没人看到事故的过程。这时,季老汉拿出50元,对李老太说:“给你买点药吃吃。”李老太当时也没感觉不舒服,就走了。而季老汉也骑着电动车去做生意去了。
李老太回家后感觉不适,被家人送往医院就诊。经诊断,李老太有左顶部硬膜外血肿、左侧颞部薄层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症,住院21天,花去医疗费37073.82元。经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否认撞人,并称给钱是做好事
李老太住院后,家人才想到要报警。由于事故现场已不存在,交警无法作出事故认定。经痕迹鉴定,交警部门未检见季老汉的电动自行车与李老太的扁担及蛇皮袋有对应碰撞、碰擦痕迹。后来,交警又走访了当时在场的多名证人,有人反映,当时听季老汉说过,他为了让一条狗,车子碰到了李老太。
今年2月,李老太一纸诉状将季老汉告上法庭,要求季老汉赔偿损失65579.87元。但在法庭上,季老汉坚称自己没有碰到李老太,当时给李老太50元是做好事。通州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交警部门事后对现场证人的调查情况,足以认定被告季老汉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原告李老太肩挑的“蛇皮袋”发生了碰撞,遂判决被告季老汉赔偿原告李老太31617.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