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癸:“戒烟令”不妨向“禁酒令”学习

01.06.2015  10:42

  你的办公室或者家里有个人常常“提供”二手烟吗?如果有,那么你属于厦门49.5%“遭受过二手烟危害”的人。根据调查,厦门市2014年成年人吸烟率达到21.3%,成年女性吸烟率为1.1%,男性吸烟率高达43.4%,青少年吸烟率为5.6%,而自己不吸烟却逃不掉被动吸烟的市民则高达49.5%。今天又到了国际无烟日,禁烟话题再一次在网上被热议。(5月31日海峡导报)

  每年一到这个事件,几乎所有媒体上都是连篇累读的禁烟消息,而细心的读者马上就会发现这些消息多半是“新瓶子装老酒”,还是那一点“陈芝麻烂谷子”,更为可怕的是一些相关的数据还总是有所“负增长”。再看看现实的社会上,尽管公共场所的“禁烟令”不断出台更不断重申,但敢在这些地方“吞云驾雾”这照样存在,甚至是有增无减。有人还戏称:如果说我们社会上什么“令箭”最容易被人当成鸡毛,那就是非大大小小的“禁烟令”莫属。

  “”不像“”,乃至令行不止,一是因为我们传统的“烟文化”。烟不仅是一种嗜好,也代表了一种“人之常情”,甚至是一种敬意和道德。因此,让人禁烟或强制禁烟,首先是不礼貌,也是一种不近人情。况且,抽烟并不犯罪,就是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很多人也认为可以理解,反之,如果有人在这里严肃执行“禁烟令”,到会让人觉得有点“太不近人情了”。

  二是“”的本身也缺乏震慑力。一般的禁烟令也就罚款3到5元,严重的30至50元,就是北京市刚刚出台的所谓最严“禁烟令”最高也就是200元。这么一点处罚力度,别说对违反者形不成威慑力,就是对执行者来说也被认为“太不值得了”,因为这种处罚是要冒着很大的道德风险的。正是因为“太不值的了”,全国各地“禁烟令”出台了不少,但真正能处罚到位的案例却凤毛麟角。

  同样是“禁烟令”,香港地区的禁烟效果却好的让人难以置信。很多香港市民包括内地游客,一到香港就会接到信息,出行千万不能吸烟,因为按照新法规,公共场合抽烟者罚款“起步价”就是1500港币,不少场合还是5000港币。罚款如果逾期不交还要翻倍,再不交就要蹲监坐牢。从2014年到现在已经有四个人因为吸烟“进去了”。因此在香港腰包里装烟,也是一种风险最大的行为。

  其实,我们的禁烟老是屡禁不止也并不是“没治”,前些年我们社会的酒驾或醉驾现象非常严重,但是现在不仅情况大为好转,司机们更是谈酒色变,就是因为处罚严厉并毫不客气,不管是天王老子,一旦犯规就要扣分拘留,官员还有可能被警告甚至免职。假如我们的“禁烟令”能够向香港学学,或像“禁酒令”一样,只要在禁烟区抽烟,就要接受上千元的罚款,甚至对自己的事业前途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不知道哪位瘾君子还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过几口烟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