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老街旧改下达房屋“征收令”安置房设在十字街
8月1日8时许,家住省城迎宾大道83号京山16栋402室的糜梦月和家人,早早来到房屋征收指挥部领取序号。随后,在征收宣讲员的陪同下,完成了验房、签约、结算补偿款等手续,成为京山老街旧改城镇房屋第一位签约的被征收户。
当日,青云谱区京山老街旧城改造项目正式下达房屋“征收令”。
●安置房地点在十字街
京山老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为迎宾大道以东、三店西路以北(以南也有一部分)、京山新街以西地块,涉及城镇房和农房约553户,征收面积约9.3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460户;农房征收面积约4.4万平方米,被征收户93户,农房征收此前已经启动。
青云谱区旧城改造第四指挥部综合办副主任曹斌表示,8月1日,他们张贴了京山老街旧城改造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和房屋征收公告。9时公布了两家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正式开始签约工作。
该项目房屋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户房屋与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在就近靠档安置房套内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5平方米(含)内,按市场优惠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的70%)结算,超出5平方米以上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
安置房地点在十字街旧城改造综合安置小区。
●小于36平方米怎么补偿
南昌市常住户籍被征收人,对于被征收房屋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补偿方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建筑面积36平方米结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含)的部分按成本价(含土地成本)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6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的安置:南昌市常住户籍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6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至50平方米(含)的部分按成本价(含土地成本)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按期签约交房补助与奖励
补助及奖励方面,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
●在2015年9月12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
●在2015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22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
●在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2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
●在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0月12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
●在2015年10月13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南昌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已登记建筑以登记产权人为准,未登记建筑以调查、认定为准)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6㎡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及非住宅的,按36㎡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助和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按36㎡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对在2015年10月12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
●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3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5年9月2日(含)前搬迁交房。(文/邹文斌 曹斌 记者张祖珍 实习生胡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