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老赖还钱后仍未撤销 法院称或有他案未接

06.08.2015  12:01

在广州市花都区经营皮具生意的李女士出差需要购买机票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一查,原来是早已歇业的公司因拖欠货款被告上法庭。“那早不是我的公司了,怎么会把债算到我头上呢?”李女士十分不解,还了钱,自己的名字还在名单内,连高铁车票也不能买。

买机票不成 查原因吓一跳

今年4月,她在柳州出差回广州时,机票与高铁票都提示不能购买,她一下子就蒙了。经公司人事和法律顾问调查,她才发现自己上了“老赖榜”。由于名单中有她的身份证号,她只要是需要提供身份证的高档消费均会受到阻止。

据李女士所述,其本人和现在经营的公司不曾因法律纠纷问题上过老赖名单。通过公司法律顾问进一步调查,李女士“上榜”是缘于2010年锐奇皮具有限公司被告一案,经判决其须赔偿原告雷某8000余元。得知这个结果,李女士更是疑云丛生。她说,此前她的确是这个锐奇公司的法人,但她2006年与前夫阿俊离婚时,公司就被分配给前夫。2008年,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申请歇业。

传票被人签收 却查无此人

李女士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2010年被告案件的传票。通过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查了解,当时法院的确有发传票到李女士经营的另一公司,且有一名员工接收,不过,李女士获知接收人姓名时,却在公司部门名册中查无此人,这张关键的传票就这样下落不明了。

不过,2010年时李女士新公司的副总经理回忆,他曾接到通知李女士到法院听取判决的通知,但后来因为原告告知法院要起诉的人并非李女士,而是李女士的前夫——锐奇公司经营人阿俊,法院也没有再要求李女士到法院出庭,李女士只是配合协助调查,此事也就了了。“这件事过了之后我就没有再接到任何通知了,直到订不到机票才知道原来案件已经判了,而且我成了要还钱的人。”说到这里,李女士备感无奈。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联系上了阿俊,他向记者反映,他也对整个案件不知情,法院从头至尾不曾通知他,他也是从李女士口中得知这件事的。

息事先还钱 依然榜上有名

自从有生意伙伴和朋友发现我的名字在‘老赖榜’上,我的生意和交际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李女士埋怨,有不知情的生意伙伴以为她现在的公司出现问题,要求将月结改为现金结算,甚至提出停止合作;也有很多朋友看到信息,电话问个不停,“我的生活乱了。”她告诉新快报记者。

担心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加上赔偿金额对于李女士来说也不算大,“为了个人和公司声誉着想,我想着交钱撤下名单便能了事。”她告诉记者,她曾经多次联系前夫阿俊,但阿俊明确告诉她自己没有钱。今年4月中旬,无奈的她就先支付了被告拖欠的货款。可是一直到现在,只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依然能从名单中查到李女士的案号,状态也还是“全部未履行”。

花都区法院执行局曾表示,上交欠款之后可撤销老赖名单,但李女士反映,失信执行人系统仍未更新。而当公司与执行局再次交涉时,该局表示资料已上交上面,更新名单不是其职责所在。

老赖”不能享受这些高消费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酒店、宾馆、夜总会、高尔夫会所等场所进行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事主疑问:我为什么成了老赖

这几个月以来申诉和沟通的过程,李女士提出了疑惑,一是为何当初原告明确告知法院被告并非自己,而她最终却要背负起这个债务,糊里糊涂就成了“老赖”;二是为何自己已经先还了欠款,还未能在“老赖榜”上除名。

李女士回忆,近期她出国购买机票,因在“老赖榜”留名,便不能以身份证购票,然而工作人员表示,身份证与护照未绑定受限,她可以使用护照购票。李女士最终也用这个方法成行。

法院回应:她或有其他案未结

新快报讯 记者周聪报道 昨日下午,花都区人民法院初步回应了李女士的案件。与李女士说法相反,在法院提供的资料中,李女士是案件的被告。法院通报,原告雷某诉被告李女士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缺席判决,宣判时候被告方也没有到庭,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反驳的权利。

此外,按照程序李女士把所欠款项都还上,没有纠纷以后,花都区人民法院就会上报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负责下一步处理程序。目前李女士还没从系统除名,可能是还有其他案件未结或欠款未还。负责处理李女士案件的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亦表示,将会重新调出李女士档案的案件调查,3天内给予李女士答复。

(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