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5年研究生考试11月27日开考 作弊最高停考3年违纪可举报

06.11.2014  10:3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1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初试将于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9日进行)。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举行,全程视频监考,开考前将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研究生考试将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视频录像将封存备查。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根据规定,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每科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据悉,12月27日考试的所有科目以及28日考试的中医综合、西医综合两科目必须统一使用考点准备的文具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或违禁品。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其他科目考生只能携带各自考试科目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含电子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同时,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对于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或学校,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针对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以各种方式从事研考诈骗活动,如在网上叫卖研考试题、高价兜售“考试答案”、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广大考生不要听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考生可通过拨打0791-86765582或发送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