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查办一国企职务犯罪窝串案 7人涉案

05.12.2013  11:17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老牌国企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重公司)二十余年内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201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北重公司有人暗箱操作私收贿赂。经过近三年的调查摸排,检察机关一举查获北重公司职务犯罪窝串案,查明相关人员涉嫌受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 涉案金额达四百余万元;现已判决案件5件5人,另有2件2人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北重公司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电力装备,2010年4月,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接匿名举报,反映北重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线索、缜密布局、细致工作,2012年11月,石景山院成功突破北重公司物资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物资部原部长于某、物资部现部长贾某、物资部采购室副主管何某三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反贪局对北重公司物资部的业务开展、货款结算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结合于某等人的检举揭发情况,发现在物资部还有多人涉嫌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

此时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潜规则”,涉案人员从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随后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于2013年初逐渐查明物资部计划管理室主管杜某、物资部采购员唐某、物资部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物资部副部长姬某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经过长时间的经营,石景山检察院现查明北重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受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 涉案金额达四百余万元;现已判决案件5件5人,另有2件2人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该窝串案涉案人员均是在北重公司物资部任职期间作案,岗位职责均与物资采购、结算货款等方面有关,而这些职责也正是与供应商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供应商想方设法利用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来吸引这些公职人员,以攀上国企这棵“大树”,而他们亦全都因为没有抵制住这些诱惑,从而被贪欲所奴役并走上犯罪道路。

北重公司采购部部长于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三百四十多万元,绝大部分用于包养小姐和个人挥霍,过起与自己身份不适应的荒淫生活。不仅如此,于某还不忘分手下人“一杯羹”,将部分业务客户给予的好处费分发给下属,妄图以小恩小惠拉拢下属,毫无顾忌,丝毫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加以隐瞒;更有甚者如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在检察机关已对其单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多案多人之时,依然心存侥幸,顶风作案,不但没有因身边同事案发而警醒自己的错误,反而继续收受供应商的贿赂。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一处副处长张涛介绍,纵观北重公司,已多年未发生过贪污受贿案件,最近的一次也是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其后该企业一直未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多年的平稳经营使北重公司松懈了对职务犯罪的重视和预防,放松了对干部的监督,减少了对干部的廉政宣传与教育,再加上个别干部自身廉政理念的模糊和立场的不坚定,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不能把握底线和原则,所以职务犯罪的发生便“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