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职学校后勤人员不再占教职工编
04.12.2013 16:48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为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日前,省编办出台《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进行定员。今后,后勤服务人员不再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
按照规定,中职学校内部机构综合设置,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学校在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的用编数额内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所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中职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实行社会化,后勤服务人员不再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原在编在职工后勤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记者 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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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3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