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座谈会
8月2日,抚州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座谈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罗国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彩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振华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发布了2016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组织了典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市直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及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罗国良指出,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在执行国家法律、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加强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还可以统一执法和司法尺度,共同推进法治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罗国良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要密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良性互动机制的重要作用,通过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利,最大限度促进依法行政。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大力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要用好法治手段约束权力、规范执法,用好法治方法优化环境、推动发展,用好法治举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赖彩明指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打造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抚州样板”,成绩来之不易。
赖彩明强调,要狠抓学习、细抓部署、严抓落实,吹响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判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集结号”。要把全面提升“府”“院”互动能力和水平作为深化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的“突破口”,切实用好司法建议,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信息共享。要把进一步擦亮行政审判工作品牌作为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助推器”,强化组织领导和探索创新,不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各项新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11个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常务副县(区)长(副主任),47家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全市两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院领导、行政审判庭庭长、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及立案庭庭长等110余人参加了会议。(抚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