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换黑金”,张曙光情妇入狱很可怜吗?
说到罗菲这个名字,恐怕许多人都觉得“耳生”。但要提到罗菲就是已落马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想必一些人立刻会“口水伺候”。情妇身份与旁人态度的大转变,映衬出罗菲昔日仰仗张曙光的“狐假虎威”以及随着张曙光落马而“一损俱损”。
最新消息是,罗菲被检方指控“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元”,罗菲当庭认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今日的罗菲看似“可怜”,实际是为其昔日的可恨埋单。按张曙光的说法,他对罗菲“可以说是非常喜欢”。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的女高音歌手,有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这个靠山,可以想象她在团里的日子有多滋润,2010年她还被“捧”去参加青歌赛。而在一些老板眼中,讨好罗菲更是巴结张曙光的重要途径。
2007年12月,有老板给罗菲在香港表店选购了一块二三十万元的手表。2007年该老板拿出30万元“赞助”罗菲买车。2008年底,罗菲抱怨自己收入低,又被安排进该老板的公司“工作”,“她没做任何事,前后一共给了三四十万元”。2010年十一,罗菲又看上一块手表,该老板又花50万元买下……张曙光还向另一老板索贿200万元,将其中的七八十万元用于他和罗菲挥霍,剩下的一百多万元加上张曙光的积蓄,给罗菲买了套房子。过着这样的“好日子”,动不动就白拿几十万元,罗菲贪婪地享受着“不义之财”,落得今日的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相对于一些情妇和贪官只是“短暂苟合”,罗菲25岁就跟了张曙光,如今已三十有四。但要说罗菲有多爱这个比自己大25岁、年纪可以做她父亲的张曙光,恐怕会使人将隔夜饭呕出。更大的可能是,罗菲这种人已然习惯了权力羽翼的荫蔽,甘愿拿自己的红颜与肉体换取腐败的果实,自认为张曙光这棵大树“不会倒”。因而,哪怕她的脑海中可能闪现过“和这个男人永远不会有结果”,但她还是犹如一只自愿被关在权力笼中的“寒号鸟”——等明天再说。可她等来的不是“美好未来”,而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以往,不少情妇仅仅是披露贪官落马新闻中的“无名氏”,而且少有情妇会随贪官一起蹲监坐牢。尽管一些情妇曾充当权钱交易的掮客,甚至是被当成美人计中的“肉弹”,但最终可能只是退赔赃款就“平安大吉”。如此“从宽处理”既与情妇“狐假虎威”腐败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极不相称,又无法对那些好逸恶劳、喜欢吃“权力软饭”的人构成震慑。罗菲被判刑,具有某种示范意义。它警示着,权色交易同样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些分享腐败果实的蛀虫也将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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