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买新能源汽车可领财政补贴 南昌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细则

22.07.2014  14:38

  21日,记者从南昌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出台《南昌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该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目标。 《细则》还提出,任何项目,只要环境评估未通过,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有关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其中湾里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他各县区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具体措施

  节能减排

  力争今年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根据《细则》,南昌市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到2017年,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5年1月1日前,力争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2017年基本淘汰市内黄标车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将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全市每年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积极有序推进在用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加气站。

  提升燃油品质。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逐步在南昌县、新建县等县级中心城区推行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对现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督促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施工扬尘控制情况将成招投标依据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应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土方及散装物料应进行覆盖。在2014年底前,各地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加强砂石及余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监管。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招贤镇和南昌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推广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到2015年,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70%以上。到2017年,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

  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站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

  红谷滩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红谷滩新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和装备。

  优化调整

  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替代燃煤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7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温)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支持现有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气供电,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地源热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开发区将实施循环化改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

  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施循环化改造。明年将推进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的验收。

  主城区重污染企业2017年完成搬迁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推进城市绿化和城市周边生态林建设,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主城区内钢铁、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搬迁工作。

   政策支持

  项目未过环评银行不给贷款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依法进行处罚。

  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审批中,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口。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有关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环保考核不过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南昌市将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每年初对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韦小宏、实习生李西湖、信息日报记者万里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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