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自来水添加剂勾兑酱油等调味品 涉案20余万
18.12.2013 21:06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重庆12月18日电(孙晓林 祁慧蓉)重庆奉节一男子为谋取私利,用自来水与其他添加剂勾兑等方式生产酱油、醋等伪劣调味品。记者18日从重庆奉节法院获悉,杨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非法生产、销售兑制酱油、醋等调味品。
杨某系奉节县某镇农民,小学文化,现年50岁。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7日期间,杨某在位于奉节县城郊某村的租住房内,用自来水与其他添加剂勾兑等方式生产酱油、醋等调味品,以假充真,假冒酿造酱油、醋等调味品,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销售。经对杨某持有的账本和交易相对方核实,销售金额为222009元。经重庆市万州计量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杨某生产的酱油、白醋、香醋均为不合格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生产并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酱油、醋,销售数额达222009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杨某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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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3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