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纪检监察部门重申纪律要求进行节前提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在5月22日上午召开的周一调度例会上,江西煤监局纪检监察部门在端午节前再次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节前提醒,要求各单位要抓好端午节期间及煤矿安全体检中的廉洁自律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下谈一级的要求,对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特别是要落实省局提出的有关廉洁规定和总局制定的禁酒令要求。此前,局党组纪检组于“五一”节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强化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意识,增强执行纪律和遵守规矩的自觉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要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落实,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进入私人会所活动,严禁酗酒。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监督。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确保勤俭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纪检监察部门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江西煤监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强调要盯紧看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以及婚丧嫁娶喜庆活动等重要时段,严防和查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吃请、躲在单位内部食堂吃喝、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问题。(杨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