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召开“河库长制”工作推进会
11月8日下午,芦溪县召开脱贫攻坚、“河库长制”、森林防火、“三冬”工作、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推进、真抓实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县委书记杨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刘占纯、胡世燕、夏坤勇、杜荣斌、魏立、李政、刘宗萍、陈丽、钟勇等出席,县委副书记龙军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落实“河(库)长制”今年的目标是:全面启动“河(库)长制”,以权界清晰、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的“四乱”问题,实现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的“六无”目标。
“河(库)长制”体现的是“治水先治人”的理念,各级“河(库)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治理的责任主体。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通过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让全县的河更通畅、水更清澈、岸更翠绿、景更优美。通过实施“河(库)长制”是打造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一是要切实抓好县乡“河(库)长制”试点,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今年是“河(库)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试点示范,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二是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虽然通过近年来不懈的努力,全县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但水污染问题仍然是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短板”。靠近居民生活区的城区段水体污染持续,必须下大力气整治。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在开展河湖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影响河湖保护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河(库)长制”平台建设,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
五是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实施“河(库)长制”,不是戴个“帽子”,关键要按照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的要求,建立符合县情、水情的河湖保护管理新机制。
道不行不至,事不为不成。河(库)长制等专项治理等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芦溪将以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紧调度,大干实干快干,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和建设“五个芦溪”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