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政协创新提案办理机制

03.09.2014  13:46

  近年来,芦溪县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方式,创新执行“提案交办‘三道关’,提案督办‘三抓手’,沟通委员‘三告知’”制度,充分调动提案各方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工作科学化发展。今年,收到委员提案155件,同比增长15%,立案104件,同比增长12%,目前已办结提案86件,委员满意率为100%。

  提案交办“三道关”。严把提案立案关,要求撰写提案前必须开展调研,保证提案有理、有据、有解决办法,杜绝泛泛而谈。所有提案经过初审、复审,严格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立案。把好“县政府常务会讨论交办事宜”关,凡例会提案,由县政府办与提案委协商拟定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后,必须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分工,给每件提案确定一名分管副县长挂名督办。把好“部门主要领导领取承办任务”关,在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议时,要求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参加,领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单位领取提案后,必须提交班子会议讨论,为每件提案确定办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并将名单报县政府办和县政协提案委。

  提案督办“三抓手”。“三位一体”日常督办,采取县政府办、政协提案委和委员联合督办的形式,对提案办理进度、办理程序和办理质量,开展经常性提案督办。从2011年开始,县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提案办理情况专题视察活动,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赴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实效进行实地视察,并形成视察报告送县委、县政府。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全县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邀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出席。会议采取一件一件过的方式,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汇报提案办理情况,重点讲提案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委员对办理情况发表意见,参会领导当面点评。

  委员沟通“三告知”。在立案初审时,由提案委与委员沟通,进一步补充、完善提案内容;在提案复审时,对立案的提案电话告知委员,对未立案、转为社情民意的提案也需向委员作出说明。提案交办后,县政协向委员发放“提案交办告知书”,明确提案承办单位、承办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利磊)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