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设“身边好人好事榜”弘扬正能量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5日电(雷剑 罗总斌 易伟刚)走进江西省芦溪县芦溪镇机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张图文并茂的“巨榜”:最美机关干部榜和芦溪镇好人榜。
日前,萍乡市芦溪县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又出新招:在全省率先开展“身边好人好事”选树和发布活动,以“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榜”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身边好人好事榜”以“发布好人好事,传播核心价值”为主题,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及其它六个类别,着重体现“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的特点。
“身边好人好事榜”发布活动按照“推荐-评议-立榜-用榜”的程序来开展,在各乡镇、各行政村(社区)、各学校、各规模以上企业、各窗口行业专门设立“身边好人好事榜”,指定专人负责发布,每月定期发布身边好人好事,建立好人好事发布记录簿和推荐登记表。
县直各单位党委每月定期筛选本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好人好事集中张榜发布。县直机关工委重点做好县机关大院内各部门好人好事的发布和报送工作。县文明办在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各类好人好事中,每月筛选出30件左右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在全县“身边好人好事榜”上进行集中发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政务微博、手机报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在发现好人、宣传好人的同时,该县还通过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困难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好人回报机制,让“好人有好报”成为一种价值取向和社会共识。
本网获悉,芦溪县为需要帮扶的“身边好人”提供就业、就医、就学、创业等方面帮助。为推动“身边好人好事”发布工作在全县铺开,还建立了“身边好人好事”上榜激励考核机制,对于没有设榜张榜的单位,一律不得评选文明单位。
芦溪县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每人每半年争做一件以上好事,确保党员干部上榜全覆盖;各学校通过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育学生当好人、行善举的良好习惯,积极引导学生多上好人榜、争上好人榜;各乡镇充分调动村(居)民踊跃参与身边好人好事评选,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上榜率,营造褒扬先进、激励后进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在芦溪这个人口不足三十万的小县城里,先后涌现出了30余个省级以上先进典型,有64人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1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2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获省道德模范,3人获江西好人,20余人次获市道德模范和最美萍乡人,这是一块典型和好人层出不穷的沃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