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简报专题刊发省林业厅出台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方案

09.06.2014  14:10

5月20日,由省发改委、省苏区办主办的《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简报》(第20期)专题报道了省林业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贯彻落实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出台省林业厅2014年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年度工作方案。简报称:该方案提出了支援重点,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牵头部门,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生态建设。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深入推进瑞金、上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二是夯实基础建设。积极协调国家林业局尽早出台对口支援万安县工作方案,并配套出台省林业厅对口支援万安县工作方案。三是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原中央苏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实施高产油茶林栽培及低产油茶林改造项目。四是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林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在原中央苏区的推广使用,提升区域内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管理水平。五是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积极配合省发改委,争取国家尽早启动实施东江源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六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和研究解决支持原中央苏区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