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发改委积极开展苏区振兴发展3周年宣传工作

18.06.2015  21:06

  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三周年之际,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3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万安县发改委、苏区办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万安县苏区振兴发展宣传工作。

  万安县苏区办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出台3周年宣传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宣传工作。

  该县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网站、广播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报刊,同时在高速公路、国道等项目处设置了宣传标语和在城区、广场及政府行政中心大楼等主要LED大屏宣传苏区振兴。

  下一步,该县苏区办将围绕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实施三周年以来所采取的系列举措和所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经验,以及重大平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市、省发改委网站,县、市、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井冈山报》、《江西日报》等党报党刊网站媒体进行苏区振兴发展宣传报道,力争在全县掀起加快苏区振兴发展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