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学习培训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2月29日,省局在南昌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学习培训座谈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维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维深刻阐述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简要介绍了我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宣贯培训。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方法进行宣传,主动宣讲中央和国家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营造改革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省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省直相关部门联系机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的具体问题。四是抓好重点任务。要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建立以审评为主导、检查检验为支撑的审评审批体系,加大对省内医药重大创新项目的帮扶力度,积极鼓励新药新技术创新。
吴维强调,《意见》是指导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为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激发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会议传达了全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宣贯培训会精神,对《意见》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代表就我省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展开了讨论。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设区市局、樟树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药化注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