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菜农截留污水,污水处理费被谁截留?
为了节约用水成本,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裴家堡、崖湾等地部分村民,私自打开县城通往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阀门,将污水引进菜地浇菜……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报料后对此进行了暗访,发现这种情况非常严重,经过污水灌溉的蔬菜,采摘后全部流入批发市场。(5月18日兰州晨报)
每个城市基本都要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榆中县也不例外。信息显示,榆中县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按1.20∕立方米。对污水排入城区排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其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40%计收污水处理费,未经处理的,按规定计收污水处理费。以此计算,榆中县一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相信数字一定相当可观。
顾名思义,污水处理费应用于污水处理。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榆中县大量的污水“多年”被菜农“截留”,是不是意味着实际流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大量减少?既然污水减少了,是不是意味着实际使用的污水处理费减少?那么,污水处理费去哪儿了,有没有被人“截留”?
按理说,一个县城的污水排放应该有个相对固定的日均排放量。当某一天或某一段时间污水排放量明显减少,显然有点不正常。此刻,污水处理厂就应该有所警惕,查清查实污水有无“跑冒滴漏”。只要相关专业人员只要沿着排污管道巡视一圈,定然会发现哪些区域有人私自打开污水排水阀门。可是,污水被菜农“截留”都已到“多年”这般田地了,谁敢说污水处理厂早发现早制止?除非有一种可能,就是污水处理厂发现了问题,但想到污水被“截留”于己实在是好事一桩,于是睁一眼闭眼。
大量的污水被“截留”,也就意味着市民和污染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不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应该大降特降才对。那么,试问榆中县的污水处理费降了吗?如果没有降,富余的污水处理费到底去哪儿了?
既然,市民和排污企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所排污的水就应该“一滴不少地”全部得到处理。如今,发生大量污水被菜农“截留”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干啥去了,有关方面的监管又干啥去了?实话实说,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可不比菜农“截留”污水轻,谁让他们提供“截留”的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