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获悉,上栗县人民法院对周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而这一切竟缘起其妻玩微信。
去年8月初,周某对买了新手机玩微信的妻子不满,两人为此事多次发生争吵,其妻子邱某遂提出离婚,周某扬言“离婚的话便一起去死”。8月19日,周某带上一瓶农药和一把柴刀来到妻子邱某上班的服装店,将邱某和一店员砍伤。
经鉴定,店员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邱某的伤情为轻伤乙级。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